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的川剧保护传承条例,将于9月1日起同步实施,为川剧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在文化领域开展跨省协同立法,这在全国尚属首次。
8月29日,在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上,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介绍,此次协同立法,采取“条例+条例”模式,实现“大同小异”:即两地各自出台条例,在立法目的、适用范围、部门职责、保护传承措施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;在院团发展、人才培养、川剧流派等方面分别制定差异条款,体现各自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