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四川开江县制定了奖励措施,积极支持旅游业发展。 一是支持酒店改建升级。鼓励利用合法建筑改建农家乐(乡村酒店)和开展星级酒店评定,新评定的三星级、四星级、五星级酒店,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、30万元、50万元;三星级、四星级、五星级乡村酒店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、8万元、10万元。 二是支持旅游商品开发。积极支持开发具有开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、工艺品、纪念品,开发商品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称号,一次性奖励10万元;参展参赛获得国家级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。
三是支持旅游品牌创建。全力支持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、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、乡(镇)品牌创建。利用社会资金成功创建为国家3A、4A、5A
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,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、100万元、200万元;成功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县、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、省级乡村旅游示范乡
(镇)、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,一次性奖励创建单位8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、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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